据《安徽日报》9月18日消息,安徽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、安徽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解决生猪养殖中“不敢养、不准养、不种地、不集资”等突出问题,稳定生猪生产,保障市场供应。 通知建议加强财政支持。安徽省财政已拨款2000万元,重点支持大县大型养殖场(户)转移的受影响猪的临时生产援助。拨出1亿元资金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回收利用,重点支持规模化猪场(户)提高节水养殖技术和设备,建设粪便回收配套设施。 加强金融和保险支持。安徽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应当在疫情和扑杀范围内为养猪场(户)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担保服务。 除了稳定生产,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确保供应的措施。增加猪肉替代品生产,加快发展低投入成本、短生长周期、高饲料转化率的肉鸡、鸭和蛋鸡,重点推进家禽养殖市场转型升级,大力推进肉牛、羊快速育肥,积极扩大水产养殖规模。做好猪肉储存和配送工作,在重要节假日及时发放猪肉储备,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。 该意见强调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猪肉价格的监管,重点查处价格串通、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生猪及其产品的正常生产和流通秩序。 来源:中国证券网 密切关注通化顺金融微信公众号(ths518),获取更多金融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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